Selected Category: 2009年生活情報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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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5&menu_id=543&webdata_id=2949&WD_ID=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弱勢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作業答客問 排版用圖示
排版用圖示

一、 問: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之補助資格及補助額度?
  答: 符合下列標準資格之一者,認定為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弱勢之國民並補助其健保費:
    (一) 第一級,補助自付保險費1/2:
      1. 經國民年金保險主管機關依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2款第1目認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之經濟弱勢國民。(此類民眾不須再向健保局提出申請)
      2. 經健保局參照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2款第1目規定認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之經濟弱勢國民。(此類民眾向健保局提出申請)
    (二) 第二級,補助自付保險費1/4:
      1. 經國民年金保險主管機關依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2款第2目認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而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之經濟弱勢國民。(此類民眾不須再向健保局提出申請)
      2. 經健保局參照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2款第2目規定認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而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之經濟弱勢國民。(此類民眾向健保局提出申請)

 

二、 問: 「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如何計算?
  答: 公式如下

0514_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三、 問: 符合補助資格第一級與補助資格第二級者,是如何計算?
  答:  

0514_一二級 

 

四、 問: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最低生活費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如何計算?或可從何處查詢?
    (一) 「最低生活費」由內政部、直轄市政府每年公告。
    (二) 「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由中央主計機關每年公布。
    (三) 以98年為例,各地區之最低生活費及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如下:
0514_Q4表2 

 

五、 問: 問:98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弱勢者自付健保費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各地區審核標準為何?
  答: (一)

在台北市: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7,655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高雄市: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6,964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台北縣: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6,188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台灣省: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4,744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在金門縣、連江縣: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1,100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二)

在台北市:17,655元 <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6,483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高雄市:16,964元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2,618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台北縣:16,188元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1,584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台灣省:14,744元 ≦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9,658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在金門縣、連江縣:11,100元≦每一個別家庭的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14,800元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0514_Q5表2
 

六、 問: 第二題中「全家人口」包含哪些人?哪些人可以「不列入全家人口」及不計算收入?
  答: (一) 「全家人口」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列入分母之人口)
      1. 配偶。
      2.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 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二) 下述人口「不列入全家人口」,其收入亦「不列入全年家庭總收入」:(分子、分母皆不列入)
      1. 在臺灣地區没有取得工作權之外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應檢附居留證明文件)。
      2.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應檢附記載已結婚及無扶養能力之證明)。
      3. 服兵役或服替代役者。
      4. 入監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5. 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者。(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

 

七、 問: 問:第二題中「全年家庭總收入」包含哪些收入?
  答: (一) 全年家庭總收入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可向財政部各國稅局暨其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每人1份),及全年月退休金與月撫卹(慰)金總額。但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納所得稅之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無申報薪資所得者,以健保投保金額設算。
    (二) 若每1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超過基本工資(目前每月為17,280元),以實際所得計算。但實際所得未達基本工資者,以基本工資設算。
    (三) 若綜合所得稅之各類所得資料查無收入或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以基本工資(目前每月為17,280元)設算。

 

八、 問: 承上題,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係依基本工資設算,「工作能力」如何界定?
  答: 所謂「工作能力」界定範圍係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者。但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為無工作能力,不須以基本工資設算其收入:(列入分母計算人口數;分子以實際收入計算,未有收入者,不須以每月17,280元計算。)
    (一) 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之學生,且持有學校發給之有效在學之學生證(但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之學生除外)。
    (二) 持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 經健保局核定為重大傷病或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療構或合格醫院所開具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之罹患嚴重傷(病)者。
    (四) 持經法院核發之受禁治產宣告裁定書者。

 

九、 問: 符合資格的保險對象可獲得若干健保費補助?
  答: 補助標準分為2級,說明如下:
    (一) 第一級:補助自付保險費1/2(如以在公所加保之保險對象為例,每人每月應繳自付健保費659元,補助1/2,其受補助健保費為330元,自付保險費為329元)。
    (二) 第二級:補助自付保險費1/4(如以在公所加保保險對象為例,每人每月應繳自付健保費659元,補助1/4,其受補助健保費為165元,自付保險費為494元)。

 

十、 問: 民眾如何申請補助及申請方式?
  答: (一) 自98年5月15日起健保局所屬各地分局及聯絡辦公室將提供申請表件供民眾索取或自該日起自健保局網站(www.nhi.gov.tw)下載申請表件。
    (二) 如民眾因辦理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已通過縣市政府核定符合資格者,為免民眾重複申請,造成重複認定,健保局將洽請內政部定期提供經由縣市政府(或各鄉、鎮、市、區公所)認定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資料,主動辦理後續健保費補助事宜,民眾不須再向健保局提出申請。健保局各分局將主動寄發通知函,通知受補助民眾知悉。
    (三) 至非屬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請其填寫「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申請表」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健保局各分局及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健保局各分局審核認定後,將寄發核定結果通知函。

 

十一、 問: 補助對象為何?
  答: (一) 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被保險人身分投保時,除補助本人外,依附其投保之眷屬全數納入補助範圍。
    (二) 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眷屬身分投保者,僅補助其本人。

 

十二、 問: 補助期間為何?
  答: (一) 如民眾係於98年6月1日前申請並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自98年6月開始補助,如係於98年6月1日以後申請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則自申請當月開始補助。
    (二) 其補助期間參照國民年金法相關規定為2年,屆期應重新辦理資格認定;惟於補助期間如喪失資格即停止補助。

 

十三、 問: 承上題,所謂16歲以上,未滿65歲如何計算?
  答: 依民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例如82年5月15日出生者在98年5月15日滿16歲,而33年8月20日出生者在98年8月19日以前為未滿65歲。

 

十四、 問: 民眾向本局申請家庭總收入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答: (一)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申請表。(向健保局索取)
    (二) 申請人及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
    (三) 申請人之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全家人口若屬不同戶籍者,應全部檢附。)
    (四) 向國稅局各地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全家人口之每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五) 其他證明文件,舉例說明如下:
      1. 在台灣地區没有取得工作權之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應檢附居留證(例如大陸配偶持有團聚、依親居留(未取得工作許可者)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者不得在台工作,其餘非該等事由之居留證明文件皆可在台工作)。
      2.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應檢附證明文件:
        (1) 檢檢附載有結婚記事之戶籍證明文件。
        (2) 無扶養能力之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醫院出具之嚴重傷(病)證明、失業認定證明等。
      3. 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者:應檢附報案未尋獲之證明。

 

十五、 問: 已申請外籍配偶設籍前保險費補助者可否一併享有菸品健康福利捐保險費補助?
  答: 已申請符合外籍配偶設籍前保險費補助者,如同時兼、具菸品健康福利捐保險費補助資格時,將同時獲得兩項保險費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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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 發佈日期: 2009.11.06

近來國人的飲食習慣有了重大變化,為了促進體內環保,消費者比以往更重視飲食均衡,希望能達成「每日五蔬果」的目標。然而,蔬果中的農藥殘留問題,卻是一大困擾。

抽檢無法全面保障消費者

農藥殘留和蔬果種類的關係不大,反而和農藥種類有關。

雖然傳統的農藥漸漸被禁用或淘汰,但在抽查時仍可發現農民使用;最新第四、第五代的農藥是依據政府法規改良而來,分解快、用量少,在農會輔導推廣下,目前已被廣泛地使用。

衛生署根據農藥殘留容許量訂定了「安全採收期」,農藥噴灑後,經過一段時間大部分會自然消退,這段期間稱為安全採收期。

如果每位農民都遵守安全採收期所規定的時間,沒有因為避免天然災害、為了搶先上市而提早採收;或是使用未登記、違規的農藥,基本上消費者可以放心購買市面上的蔬果。

衛生單位針對農產品上登記使用的農藥也訂定「最高殘留容許量」,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安全。

然而,農會對農民的教育和推廣成效有限,加上第一代農藥生產成本較改良式農藥低,因此仍有農民會使用傳統農藥。

而政府的抽檢只是代表性的,並不是全面性的檢查,因此抓到違規農民的機會不大。

過去曾有外包裝上印有「安全蔬菜吉園圃」認證標章、甚至經由農委會農業試驗所認證,標榜「先驗後吃」是具備「綠盾」標誌的產品,但仍有檢出不合格的情形,可見即使有認證標章,還是難令消費者吃得安心。

再者,制訂農藥使用標準等相關規範的是行政院環保署,卻是由行政院衛生署檢查農藥是否符合標準,在兩個機關各行其事的情況下,容易產生法規和責任不易釐清的模糊地帶,消基會呼籲政府能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

正確清洗蔬果

根據農藥殘留的方式,可將農藥分為「接觸性」和「系統性」兩類。

接觸性農藥是直接噴灑於作物表面,對環境影響也較大;而系統性農藥則是經由植物導管進入植物裡層,讓害蟲無法食用。

一般消費者在家清洗蔬果時可洗除的農藥,是屬於接觸性的,系統性的則已經進入植物內層,無法洗淨。

那麼,該如何清洗蔬果才能比較安心呢?

一、簡易步驟:

(1)用手或菜刀去除根莖部位。(2)以自來水局部沖洗根部以去除泥沙。(3)以自來水浸泡。(4)料理前以飲用水沖洗。

消基會建議,由於蔬菜的根部,及與根相連接的莖部最容易蓄積農藥,因此建議消費者在清洗前,先將下面的根莖和凹陷的部分去除;清洗時先以清水局部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避免微生物汙染菜葉。

值得注意的是,洗菜使用家戶配送的自來水效果會比河川水好,因為自來水中有0.5 ppm的餘氯可以殺菌、具有氧化農藥的作用。

 若想利用水中的餘氯清洗蔬果,需要在水溫約攝氏5度的低溫下進行,因為一旦接近高溫,餘氯就會揮發,而無法達到效果。

清洗後以自來水浸泡10到15分鐘,再換水浸泡兩到三遍,最後料理前再以飲用水沖洗,就可能避免食用到殘留的農藥。

二、還是不放心?「酸鹼試紙」、「次氯酸鈉」可派上用場

至於清洗和浸泡的時間,視蔬果的量和水中餘氯的含量而有所變動,消費者可自行斟酌。由於蔬果含農藥與否無法由肉眼辨識,若消費者想確認蔬果的清洗效果,也可至化工行購買測量PH酸鹼值的「酸鹼試紙」,放置於浸泡蔬果的水中測試。

首先,先測試自來水的酸鹼值,將試紙上的顏色對照酸鹼度色卡,便可得知酸鹼值。接著再將試紙放入浸泡過蔬果的水中測試,依據顏色變化比較兩者酸鹼值的改變,在正負0.5的範圍內相對安全。一旦酸鹼值相差0.5以上,則代表浸泡蔬果時釋出了0.5酸鹼度的農藥,在清洗時需更加小心謹慎。

目前先進國家已採用二氧化氯來清洗蔬果,效果很好而且不會產生不良的副產物。

但是由於高純度的二氧化氯屬於專利產品,不易取得,價格也偏高,因此台灣使用的情形仍不普及。

不過,消費者仍然可自行前往化工行購買高純度的「次氯酸鈉」或「次氯酸鉀」,將其溶於水中,調配出200 ppm(百萬分之兩百)以上的濃度。

由於ppm是濃度單位,消費者可依據需要的量等比例調配,例如:若想調配一公升的次氯酸鈉溶液,只需加入兩百毫克(0.2公克)以上的次氯酸鈉即可。

調配完畢後,再將蔬果浸泡其中約20至30分鐘,利用「次氯酸鈉」與「次氯酸鉀」的氧化作用,降低農藥的毒性,也使農藥更容易被自來水清洗掉。

三、請你‘不要’這樣洗!

消基會提醒民眾,以延長浸泡及烹煮時間的方式,來減少殘留的農藥並不適當,因為如此一來維他命便會遭到破壞;也不建議以合成的清潔劑來「洗淨」殘留農藥,因為更會造成二度殘留。

另外,日前市面上推出的「蔬果清洗臭氧機」,只能去除蔬果表面的農藥,洗淨力與水洗無異,且有些蔬果含有氮,與臭氧反應反而會形成硝酸鹽或亞硝酸鹽,致毒且致癌。

另一方面,臭氧性質活潑,容易與其他物質發生化學變化。此外,臭氧機排放的量難以控制,多餘的臭氧排放至空氣中,如果和傢俱發生反應,可能會造成桌巾變色,甚至是電線腐蝕,消費者不可不慎。

也有人清洗蔬果時會以鹽水浸泡,消基會也不贊同,因為自來水中的氯原本可以去除部分的農藥殘留,若是在水中加進鹽,水便會與鹽作用,反而導致洗淨力下降。

呼籲:如何讓消費者安心享用餐飲店提供的蔬果?亟待建立制度

基於「適時、適地、適種」的原則,建議消費者多選購當季的時令蔬果,農民需要防治的病蟲較少,對農藥的需求也自然減少,農藥殘留的問題可以大幅降低。

至於外出用餐時,該如何選擇可安心享用蔬果的餐廳,是目前還需要再努力的方向。

消基會曾多次向衛生署口頭、書面呼籲,希望政府能針對此項建議有所動作,讓消費者外出用餐時,能對餐廳的蔬果清洗和烹煮方式感到安心,然而到目前為止,仍未看到相關的具體作為。消基會在未來,仍會持續對相關單位進行勸說。 

  高麗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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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檢查至少包括中耳功能檢查、電生理檢查與行為聽力檢查三部分。
 
中耳功能檢查旨在確定外耳至中耳的聲音傳導路徑正常,以耳視鏡檢查是否有耳垢阻塞、中耳鼓膜健康狀態是否良好、鼓膜有無破洞及鐙骨肌反射檢查等。
 
電生理聽力檢查則透過儀器直接偵測,不需受測者反應,主要有OAE和ABR兩種方法。
 
聽覺反射檢查(OAE):以耳塞放入耳內,檢測內耳耳蝸的外毛細胞反應,但無法提供聽力閾值,亦即沒有分貝數值。
 
聽性腦幹反應檢查(ABR):用以測試聽神經接收聲音刺激的狀況,可以預測聽力閾值(聽力喪失分貝數值)和聽神經功能的完整性。
 
ABR檢查時使用兩種刺激音:滴答音屬寬頻率的刺激音,爆破音屬分頻率的刺激音,一次測試一種頻率範圍。
 
ABR有兩種測試方式,一種透過插入式耳機,可一路從外耳檢查到腦幹的聽覺反應;另一種骨傳導震動器,在頭皮表面貼上電極片,聲音傳導以透過震動頭骨方式傳遞到耳蝸,結果不受外耳或中耳異常影響。

 
例如一般人正常講話時約50至60分貝,有些人檢查結果聽力損失在70分貝,卻能聽到測試時的指示,此時檢查結果的可信度就會受到質疑。
 
雅文基金會聽能管理部主任馬英娟表示,不論那種聽力測試,都有一定的準確度與誤差,完整的聽力測驗應該是一測試群,而非單一檢測;測驗群數越大,越容易找出誤差或「假裝」的部分。
 

 

分貝的大小4a8bbb82a3c9d.png

 

一般人正常呼吸音
約10分貝
 
測量聲音強度的單位稱分貝,超過100分貝的韾音,會使人受到過大刺淭而不愉快。聽力損失通常以分貝數量來表示,例如聴力損失10分貝,表示要用最小音量的10倍強度放大聲音,才可以使聴障人聽得到。

根據衛生署訂立標準,優耳(聽力較好的一耳)聽力損失在55分貝至69分貝,為輕度聽障;聽力損70分貝至89分貝,為中度聽障;90分貝以上者,為重度聽障。

講悄悄話或耳語
約30分貝
 
談話聲音
大約50~60分貝
 
交通擁擠的街道噪音
約90分貝
 
飛機起飛噪音
約110分貝
 

  
文章來源:2009-10-05/聯合報/AA3版/新聞中的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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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2009-09-28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中廣新聞】


日本一項最新醫學研究顯示,每天刷牙兩次以上的人,罹患口腔或食道癌的機率比刷一次牙的人低了3成,而完全不刷牙的人,罹癌的機率則是刷一次牙的人的1.8倍。 
 
日本共同社報導,位於名古屋的愛知縣癌症中心研究所,是以約3,800人為對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而得到這項結果。

這是日本第一份有關刷牙習慣與罹患癌症關係的報告,將在10月1日舉行的日本癌症學會上發表。 
 
分析結果顯示,每天刷牙兩次以上的人比刷一次的人患癌機率低了約29%,完全不刷牙的人的機率則是刷兩次以上人的2.5倍。

而對抽煙和飲酒的人進行單獨分析也獲得了相同結果,顯示沒有刷牙習慣和其他危險因素無關,它是一種單獨存在的致癌危險因素。 
 
研究負責人松尾惠太郎表示,口腔和喉嚨中有能夠產生被認為是致癌物質乙醛的細菌。

刷牙可以洗去細菌和致癌物質,所以每天至少在早晚刷牙有助於預防癌症。 

 

 

msn_face0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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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N 國際條碼會員國列表

國碼

國名

國碼

國名

國碼

國名

00-13

美國、加拿大

569

冰島

777

波利維亞

20-29

店內碼

57

丹麥

779

阿根廷

30-37

法國

590

波蘭

780

智利

380

保加利亞

594

羅馬尼亞

784

巴拉圭

383

斯洛丹尼亞

599

匈牙利

786

厄圭多爾

385

克羅埃西亞

600-601

南非

789

巴西

387

波西尼亞、赫塞哥維亞

609

摩里西斯

80-83

義大利

400-440

德國

611

摩洛哥

84

西班牙

45,49

日本

613

阿爾及利亞

850

古巴

460-469

俄國

619

突尼西亞

858

斯洛伐克

471

中華民國

621

敘利亞

859

捷克

474

愛沙尼亞

622

埃及

860

南斯拉夫

475

拉脫維亞

625

約旦

867

北韓

476

阿塞拜疆

626

伊朗

869

土耳其

477

立陶宛

628

沙烏地阿拉伯

87

荷蘭

479

斯里蘭卡

64

芬蘭

880

南韓

480

菲律賓

690-692

中國大陸

885

泰國

481

白俄羅斯

70

挪威

888

新加坡

482

烏克蘭

729

以色列

890

印度

484

摩爾多瓦

73

瑞典

893

越南

485

亞美尼亞

740

瓜地馬拉

899

印尼

486

喬治亞共和國

741

薩爾瓦多

90-91

奧地利

487

哈薩克

742

哥斯大黎加

93

澳洲

489

香港

743

尼加拉瓜

94

紐西蘭

50

英國

744

宏都拉斯

955

馬來西亞

520

希臘

745

巴拿馬

977

ISSN期刊

528

黎巴嫩

746

多明尼加共和國

978

ISBN書碼

529

塞普路斯

750

墨西哥

979

ISBN+ISMN

531

馬其頓

759

委內瑞拉

980

退款收據

535

馬爾他

76

瑞士

981-982

禮卷

539

愛爾蘭

770

哥倫比亞

99

贈券、折價券

54

比利時、盧森堡

773

鳥拉圭

   

560

葡萄牙

775

秘魯

   

 

現在的商人知道國人不信任大陸製商品都會故意不標示大陸製,可以改看條碼,凡是前 3碼 為690就是大陸製
 
 別買690條碼商品


 中國商品屢屢傳出黑心貨,很多人擔心歸擔心,卻常常在不知不覺間買到標示不明的中國商品,


 要辨別中國製造的商品,除了看標示,最好的方式是認清中國製造商品條碼.


 00~09美國及加拿大
 30~37法國
 40~44德國
 49-日本
 50-英國
 76-瑞士
 
 這些在網路上都可以查到,最重要的是
 471-台灣
 690-中國
 
 前一個請大家多多購買,後一個請大家小心別買
 為了避免買到黑心貨,請大家一定要告訴周遭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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