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只要設籍台北市滿一年且年滿65歲,健保保費自付額最高可獲補助每月659元(96年8月1日起),而其他縣市大部份都只有針對70歲以上且屬於中低收入的老人才能獲得減免。為什麼同樣在台灣,不同縣市的老人福利卻有天壤之別呢?這是不是也算另一種型式的一國二制?  
 
 
大家最切身相關的「健保保費」問題。 
 
 
在研究中發現設籍在台北市的老人算是最幸福的,只要年滿65歲且設籍滿一年即可享有自付額的補助,每月自付額小於659元者核實補助,最高每月補助659元

而此項福利老人不用申請,由社會局將補助費直接撥付健保局逕行扣抵,民眾若發現尚未補助,可向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洽詢辦理;自申請日期當月起至多還可追溯補助5年。請注意,台北市是不分是否為中低收入戶一律補助,原住民則只要滿55歲以上即可享有同樣的權利。 
 
 
而在其他大部份縣市則主要是依據內政部社會司所頒布的「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來辦理補助,主要是針對70歲以上且為中低收入老人者,由中央全額補助健保自付額。

至於未滿70歲者,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財政狀況訂定補助基準辦理之。因此,就造成了財政比較豐裕的縣市,可以提供較優渥的補助條件,但是財政拮据的縣市,除了此項中央所提供的補助外,就無法額外的提供補助。 
 
 
由此看來,城鄉間不僅只有「數位落差」還有「老人福利落差」。試算一下,一個在台北市的老人,從65歲起每年最高可省下7908元,而相對的在未獲補助的其他縣市,一個65歲的老人10後則最高總共將多付出將近80,000元,不可謂不多矣。 
 
 
以下為各縣市社會局/處網站所公佈的健保保費自付額說明,所做的一個比較表,提供大家做一參考。 
 


各縣市老人健保保費自付額補助內容

 

縣市別

資格

補助標準

樂齡網備註

參考資料

台北市

l    設籍並實際居住滿1年以上

l    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補助每人每月健保保費自付額,低於659元者核實補助,超過者最高以補助659元為限。

 

條件最佳,不限中低收入戶,若發現還在繳保費者,可追溯補助5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7度老人健保保費自付額補助實施計畫 

高雄市

l    設籍滿1

l    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每人每月最高604

未含55歲以上之原住民

高雄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網站

台北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看不出升格為直轄市的老人福利提昇

 

基隆市

l    設籍並實際居住滿1年以上

l    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最高補助額度以不超過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地區人口繳納保險費之自付額為限

基本條件與台北市同,但若溢繳則只能追溯當年之溢繳保費

基隆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自治條例

桃園縣

l    年滿百歲以上者

l    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之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未滿七十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每人每月健保保費自付額低於「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之保險費」者核實補助,最高補助上限為「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之保險費」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桃園縣社會局網站

新竹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新竹市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苗栗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苗栗縣社會局網站

台中市

l    中低收入戶65歲至70

l    中低收入戶70歲以上

l    每人每月補助健保保費自付額302

l    減免

只有補助一半,而且要中低收入戶

台中市社會處

台中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彰化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南投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雲林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嘉義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嘉義市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台南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台南市

l    中低收入戶65歲以上

l    設籍本市

直接由健保局扣除,最高以補助新台幣604元為限

 

台南市社會局

高雄縣

僅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屏東縣

年滿65歲以上(含)、70歲以下(不含),符合本縣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補助標準1.5倍、2.5倍之老人,且因無力負擔自付額而尚未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

補助上限比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類保險人類別之地區人口(第一類至第五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無職業之人口)健保自付額新台幣604元(1,007×60%),如低於新台幣604元者全額補助,超過新台幣604元者,超過部分由當事人自付。

依政府法令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則為減免健保費(中央全額補助)

屏東縣社會局

宜蘭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花蓮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台東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澎湖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金門縣

 

 

於社會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連江縣

 

 

於民政局網站上並無特別說明

 



 
 整體而言,就健保補助費而言,以台北市最優厚,其次依序為基隆市、高雄市〈以上三縣市,不限中低收入戶,只要65歲以上的長者即可獲得補助〉、桃園縣、屏東縣、台南市、台中市〈以上四縣市,將65歲至70歲的中低收入長者亦列入補助範圍〉,其餘縣市僅有70歲以上的中低收入長者可獲中央全額補助。
 
 
 
 
 
 以上文章擷取自『各縣市社會局網站,樂齡網整理 2008-01-09  』,與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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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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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你的資料,我正好在google相關資料好幫助報稅,感激不盡!
  • 真高興能幫到你~

    devikareplied on 2009/05/21 10:50

  • 看來這個必須好好好研究啊,台北縣高雄縣的65歲以上老人不知何時可以比照?
  • 心想福利快快來
    它一定很快就會來~

    devikareplied on 2009/06/28 16:09

  • Private Comment
  • 台北最優 也欠最大= =
    好爛喔...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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