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602~0730~0924 ~己121天了

小小一個討公道至今.....

九月24日早上11:10是第二次開偵查庭的日子,心情不是很好

不到11點和alan坐小黃至台北地方方院

竟至12點09分才開庭

今天的男檢察官看起來較上次女檢察官有耐心

那老人今有到庭但他沒承認他有打人

天啊!

這公道要到何時才可伸張

檢察官說我告對方恐嚇,因未有明確的字眼恐難成立,所以只告對方偒害

在檢察官和老人的對話中,愈聴愈生氣,打了人卻不敢承認打人

上次開偵查庭只附上大樓監視光碟,這次 我將大樓監視攝影,拿至照像舘去洗成照片當作更明確的證據,因要轉檔才能洗成照片,花了400元轉檔+照片10張40元。

這次和第一次一樣,簡單幾句問話簽筆錄就回去了。

我先離開偵查庭,那老人不知和檢察官說了啥,有一會才出來。

alan 在偵查庭外,他說那老人說話聲音很大外面都聴的到

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將官司結束

被人打想討公道,真是費心費力的累啊

ps 開完庭回家一定要做筆記,否則開庭的時間一久,很多細節恐會忘記。

Posted by devika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5) Trackback(0) Hits(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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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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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成檢察官是跟那人說,人在做天在看
    嘗試勸他和解
  • 那老人承認打人怎麼會和解呢?!

    devikareplied on 2008/10/02 10:47

  • Private Comment
  • 死不承認是被告維護自己的策略之一.
    不知你的照片及攝影資料有無他打人的影像?
    對付賴皮的人只能靠證據.

    法院很沒效率ㄟ, --拖塴
    還是祝福你, 儘速討回公道
  • 那老人不承認打人卻一直說他的車,為何不能停在門口,檢察官解釋說違法就是不對,檢察官對那老人舉例鄰人吵鬧他報警,那鄰居可隨意打人嗎?那老人不承認打人,但他一直和檢察官大聲,檢察官說他可不可小聲點.有打人的動機,卻不承認打人,要看檢察官了.

    devikareplied on 2008/10/06 13:35

  • 要不要選擇私下合解,原諒老人,
    不然一直跑法院真的很麻煩吔!
  • 那老人不承認,怎麼合解呢?只想他當面道歉即可,看來有點困難.其實上法院真得很麻煩,費時又偒神,謝謝關心.

    devikareplied on 2008/10/06 13:37

  • 每一次的苦難都是學習,包括人生、包括投資都是,我也希望大家轉個念頭,一個是「百年難得一見的金融危機」、背面正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學習機會」當然積極者也可以說是百年難得一件的投資機會,現在去抱怨、去抗議都是兩敗俱傷,定下心神,研究一下這個金融巨變背後的原因,會讓我們走穩下一步的計畫,千萬不要放棄,每當我在投資上很困惑的時候,我都會想巴菲特的一句話「理財部不需要很高的智商、高明的見解或是內線消息,而是靠穩健的方法、堅定的意志,而且不要讓情緒輕易改變這種想法!」跟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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