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的掛號信(幾前次的傳票是平信)

 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傷害案件)起訴書和不起訴書(恐嚇案件)

 

 

起訴書和不起訴書上的告訴人和被告人的地址,錯得離譜。

devika 立即打電話給書記官,請她更正且須 另寄正確無誤的起訢書不起訴書

格友告訴devika 接下來的法院開庭 ,氣氛會更緊張

接下來應是要等法院傳要而上法庭

為了討公道須慢慢的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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